7月17日,接到中央第三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轉辦的群眾信訪舉報件后,責任單位吉陽區迅速行動,趕往現場進行整改處置。
該群眾信訪舉報件反映,港門村上村二路7號陽光公寓與13號公寓之間的墻上裝有一個居民生活用水抽水泵,抽水時產生噪音,尤其在半夜影響居民正常休息,且該抽水泵暴露在空氣中,無降噪設施。
7月17日,吉陽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及相關部門迅速趕赴現場,核實該群眾信訪舉報件情況。經調查核實,港門村上村二路13號—15號使用的抽水泵抽水時,存在噪音擾民情況。區綜合行政執法局立即依法依規嚴格處置,對該群眾信訪舉報件當事人下發接受詢問通知書和責令整改通知書。該當事人承諾7月18日17時前對抽水泵整改安裝密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