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場監管總局特種設備局發布關于鑄鋁熱水鍋爐相關問題的意見(特函〔2018〕5號),針對近期一些企業請示鑄鋁熱水鍋爐材料使用及爆破試驗等相關問題,經研究,意見如下:
一、對于額定出水溫不高于95℃且額定工作壓力不超過0.7MPa的熱水鍋爐,可以采用鋁硅合金鑄鋁材料制造。
二、用于制造熱水鍋爐的鋁硅合金鑄鋁材料,其常溫抗拉強度應當不低于150 MPa。
三、根據特種設備安全與節能技術委員會鍋爐分技術委員會評審結果,ASME標準SB/EN1706中牌號為EN AC-43000[化學符號為EN AC-AlSi10Mg(a)] 的材料可以用于鑄鋁鍋爐。其他境外牌號的鑄鋁鍋爐材料,應當按照《鍋爐安全技術監察規程》(以下簡稱《鍋規》)的規定進行技術評審和核準。
四、鑄鋁鍋爐冷態爆破驗證試驗應當參照《鍋規》第12.3.2條要求進行,整體驗證性水壓試驗應當參照《鍋規》第12.3.3條要求進行,鍋爐冷態爆破驗證試驗和整體驗證性水壓試驗應由鍋爐設計文件鑒定機構現場見證并出具鑒定意見。
五、對鑄鋁鍋爐的其它安全要求,參照《鍋規》對鑄鐵鍋爐的相關要求執行。
鑒于鑄鋁鍋爐在我國使用經驗較少,制造單位應做好產品跟蹤和數據積累。鍋爐使用中發現異常問題,應當向我局或特種設備安全技術委員會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