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民和縣巴州鎮、總堡設施農業溫棚水利配套工程由青海省水利廳以青水建(2012)692號文批準建設,以青財農字(2012)714號文下達投資,總投資為228萬元。項目法人為民和縣水利工程建設管理辦公室,招標人為民和縣水利工程建設管理辦公室。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受招標人委托,對該項目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建設地點:海東地區民和縣
2.2項目概況及招標范圍:
棚內配套蓄水池、小型潛水泵、過濾器、施肥罐首部樞紐1140套。鋪設直徑40pe支管1140條,總長51.3km,直徑16pe滴灌總長396.72km。
2.3計劃工期
計劃開工日期:2012年11月26日
計劃完工日期:2013年11月20日
2.4招標范圍
工程量清單所示全部內容
3、招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含叁級)以上資質并具有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企業法人,具有同等規模以上類似工程業績,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具有良好的企業資信和商業信譽且目前財務狀況良好, 省外企業還需提供2012年辦理的“進青備案手續”。
3.2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本次招標實行資格后審,資格審查的具體要求見招標文件。資格后審不合格的投標人投標文件將按廢標處理。
3.4有意向的投標人請持單位介紹信、法人授權委托書及資質復印件,由本人于2012年11月1日至2012年11月5日每日上午 9:30時至12:00時,下午15:00時至17:30時(北京時間,下同)傳真報名。招標人拒絕延遲的報名人。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報名過后 購買招標文件。
4.2 郵購買招標文件的,需另加手續費(含郵費)50元。招標人在收到單位介紹信、法人授權委托書、資質復印件和郵購款(含手續費)后壹日內寄送。
5、投標文件的遞交
5.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及開標時間見招標文件前附表,地點另行通知。各投標單位遞交招標文件時務必參照招標文件相應規定執行。
5.2逾期送達送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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