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賀州市龜石灌區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2012年度實施項目已由廣西壯族自治區水利廳以桂水計[2011]214號文批準立項,工程的投資計劃1071萬元,項目招標人為賀州市龜石水利工程管理處。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備案文號為桂水招標備案〔2012〕166 號,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工程建設地點:廣西賀州市境內。
建設規模:工程的投資計劃1071萬元。
計劃開工日期為2012 年12月7 日,完工日期為2013 年4 月10 日,計劃工期104天(日歷日)。
招標范圍: 防滲加固渠道;附屬建筑物配套改造;灌區管理房改建維修;蔣家洲壩站主、副引水壩水毀段修復,蔣家洲泵房及金結、電氣維修改造。
標段劃分及相應計劃工期:賀州市龜石灌區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2012年度實施項目工程劃分為三個標段招標。
ⅰ標:蔣家洲泵站及大壩水毀修復工程;
ⅱ標:桂山水庫支渠工程;
ⅲ標:青年水庫支渠、天堂水庫支渠工程。
招標內容: 渠道改造、渠系建筑物改造等。(具體詳見招標文件、施工圖紙)。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投標人須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內合法的企業獨立法人資格;具有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 貳 級或 貳 級以上資質;有省級及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施工能力。
3.2 財務要求:投標人近3年( 2009年~ 2011年)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財務會計報表累計虧損額不超過本單位注冊資金(新設立的企業除外);且擬投入本項目施工企業的流動資金為 / 萬元(概算投資小于1000萬元的水利項目不需提供)。
3.3 業績要求:□無要求;□√有要求:近五年(本工程開標之日止前5年內)有 農田水利工程 施工業績(需同時附以下兩種材料:①施工承包合同②工程完工驗收或竣工驗收鑒定書)。
3.4 信譽要求:在最近一年(開標之日前一年)內無騙取中標或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質量事故或停業處罰記錄。
3.5 人員要求
擬投入本工程的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項目總工)、質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員必須是本單位的在崗人員,并持有相應的專業技術職稱證書和執業資格證書,且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擔任任何管理職務。
對相關人員的具體條件要求如下:
(1)企業主要負責人:持有省級或省級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a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
(2)項目經理:持有 貳 級或 貳 級以上建造師注冊證書,專業是水利水電工程專業(以建造師注冊證書中“專業類別”欄所填寫的專業為準);具有 中 級或 中 級以上技術職稱;持有省級或省級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
(3)技術負責人:具有 中 級或 中 級以上技術職稱,且專業是水利工程類專業(專業以技術職稱證書所填寫專業為準,如技術職稱證書不填寫專業的,則以畢業證書所填專業為準)。
(4)質量管理人員:具有 初 級或 初 級以上技術職稱,專業是水利工程類專業(專業以技術職稱證書所填寫專業為準,如技術職稱證書不填寫專業的,則以畢業證書所填專業為準);持有省級或省級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包括其授權單位)或者水利工程質量監督部門頒發的質檢員資格證書。
(5)安全管理員:具有 初 級或 初 級以上技術職稱;持有省級或省級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c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
3.6 其他要求
3.6.1 投標人必須在招標投標管理站建立信用檔案,并取得投標聯系卡。投標人資質證書副本,營 業執照副本,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企業主要負責人(指:法定代表人或企業經理或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副經理)、項目經理、專職安全管理員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質量檢查員證書復印件必須有 招標投標管理站審驗記錄;
3.6.2 擬投入本工程的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質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員必須提供本年度(在第一季度開標的提供上年度)的職工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對賬單或開標前3個月內社保部門開具的參保繳費證明(須提供原件備查),以證明其為本單位人員。
3.6.3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